《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》正式實施
發布時間:2024-01-11

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國标委聯合發布的《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》(GB 811-2022)于2023年7月份正式實施,新國标将取代老國标《摩托車乘員頭盔》(GB 811-2010)。新國标在原摩托車乘員頭盔的基礎上将電動自行車乘員(包括駕駛人及乘坐人員)頭盔納入标準範圍,對産品結構、固定裝置穩定性、佩戴裝置強度、吸收碰撞能量性能、耐穿透性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規定,頭型尺寸參數修改為相對更适合亞洲人的頭型數據,頭盔種類、形狀及标識要求更精細、規範,從質量标準上更好地保障消費者安全需求。

(來源:中國摩托車商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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